《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开发布。该办法的出台,旨在强化对经纪机构的管理,约束表演者行为,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无论是网络主播,还是开设直播账号的演艺明星,其背后的经纪公司都将纳入该办法的管理范围。
一、办理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流程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
3、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指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彩色扫描件;
4、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5、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
6、租赁凭证和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地址和营业执照一致,用途为办公)
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流程
1、向文化局提出申请,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窗口查验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若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材料;
4、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
5、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申请者提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并报送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