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项目实例分析:
1.1建筑结构概况
本教学楼为5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 382 m ,层高为3.500 nl,檐口标高17.500m,预制楼(屋)面板,墙体材料为240厚粘土实心砖,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墙下条形基础,主要用途为教室及办公室。根据现场实测,教学楼现有砂浆强度等级为M3.2一M4.2,砖强度等级为MU10,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房屋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g)**组。各种荷载取值如下:
活荷载:教室以及办公室取2.0 kN/m2,卫生间取2.0 kN/m2,走廊、楼梯间过道取3.5 kN/m2,非上人屋面取0.5kN/m ;恒荷载:预制楼面取4.5 kN/m ,预制屋面取5.5 kN/m ;墙体荷载:原有240厚粘土砖墙体,考虑双面20rnln厚抹灰的重量,荷载取值为5.4 kN/m ;风荷载:基本风压取0.55kPa,地面粗糙程度为c类;梁柱荷载:梁柱构件自重容重近似取26 kN/m 。
1.2 抗震鉴定结果
根据GB50023-200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以下简称为《鉴定标准》)的要求,后续使用年限30年(A类建筑),对教学楼的结构构造进行评估,以下几项构造不满足要求:
1)由于此教学楼的横墙间距大多为8.1m,横向抗震墙较少,本建筑为乙类建筑,根据《鉴定标准》*5.2.1条,房屋的较大高度不应**过16m,较大层数不应**过5层,此项不满足规范要求;2)教学楼的高宽比为2.6,**过《鉴定标准》不宜大于2.2的要求;3)部分大梁底部为扶壁砖柱支撑,不满足要求;4)楼(屋)盖
为预制板,不满足《鉴定标准》规定的“宜采用现浇或装配整体式楼、屋盖”;5)绝大多数应该设置构造柱的部位未设置构造柱,所有构造柱的拉结钢筋以及马牙槎的设置不满足要求;6)房屋的易倒塌部位不满足《鉴定标准》规定的较小值。根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系列软件JDJO模块以及现场检测数据,对房屋结构建模计算分析,验算结构在地震力作用下的承载能力。建模时,适当考虑了原结构中施工缺陷、钢筋锈蚀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结果如下:
1)地基及基础:上部结构整体变形不大,无明显沉降开裂,可评定地基基础无明显静载缺陷。
2)承重墙:教学楼1层~4层部分墙体抗震承载力不足,抗力与荷载效应比在0.65—1.00之间;1层一4层部分墙体受压承载力不足,抗力与荷载效应比在0.59~0.98之间。
3)主梁、楼(屋)面板:经计算,主梁、楼(屋)面板配筋及裂缝、挠度基本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的详细过程:
抗震鉴定实际工作中,由于现场检测、鉴定条件所限,规范中鉴定程序规定的每一条要求往往不都是显而易见的,比如砌体结构的构造柱、圈梁配置;楼、屋盖的支撑长度等等,这就需要鉴定人员通过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分析确定鉴定结果。
1抗震鉴定一般步骤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是对房屋的实际抗震能力、薄弱环节等整体抗震性能做出全面正确的评价。除确定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后续使用年限即抗震鉴定类别(分A,B,C三类)外,还应包括下列步骤。
1.1收集原始工程资料
抗震鉴定应充分了解原始工程资料,如勘察报告、施工图、施工记录和竣工图等工程验收资料,确定建筑的场地类别、地震分组等信息。资料不全时,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必要的补充实测。
1.2建筑现状调查
了解实际情况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及改变使用功能的等状况;并注意有关非抗震质量问题。
1.3建筑结构现场检测
应根据对程现场的检查情况和检测的目的,制定检测方案和实施现场检测。针对不同建筑的特点,通过相应的检测手段掌握建筑相关参数,包括建筑物的使用荷载、损伤等必要参数,为下一步对建筑的综合抗震能力分析做准备。
1.4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依据各类建筑的特点,包括结构体系、结构布置、材料强度、整体性连接构造、局部易损易倒构件等因素和抗震承载力结果,采取抗震概念的宏观判断和通过关键参数数值判断的综合鉴定方法。抗震鉴定的关键就是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1.5鉴定结论与治理建议
对建筑整体抗震性能做出评价后,还应对不符而鉴定标准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造或较新等抗震减灾建议。
房屋抗震检测鉴定的相关知识:
什么情况下房屋需要做抗震鉴定,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如何?一直比较困扰房屋检测行业人员及有关委托方。笔者近期整理了相关规范和法规依据,发现多处条文有提及抗震鉴定的必要性和适用条件。
国家层面有两处提及抗震鉴定要求。
1.*人民共和国令*148号《房屋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十二条和十六条均有相应规定。
*十二条,已建成的下列房屋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1)《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甲类和乙类程;
(2)有重大文物**和纪念意义的房屋程;
(3)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房屋程。
鼓励其他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房屋程产权人,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经鉴定需加固的房屋程,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期内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未加固前应当限制使用。
*十六条,已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的房屋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各种人为因素使房屋程抗震能力受损的,或者因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导致荷载增加或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产权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验算、修复或加固。需要进行工程检测的,应由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2.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20023-2009)*1.0.6条提到。
下列情况下,现有建筑应进行抗震鉴定:
(1)接近或**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2)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